经长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近日,王宗文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 45岁的王宗文案发前是长兴某公司的工程师,年薪数万元。可当他发现有人在偷单位的电缆线赚“外快”时,竟起了羡慕之心。今年3月,王宗文终于首次伸出贼手,从单位偷来电缆线卖给收废站,“获利”500元。尝到甜头后,短短10天内,他连续作案5次,得赃款4100余元。经鉴定,他所盗窃的财物总价值为4450元。